各有关部门、进出口企业:
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,因合肥地区检验检疫工作需要,安徽检验检疫局研究决定,自2015年6月29日起,省局本部各业务部门的具体业务,将从现址搬迁至合肥检验检疫局办公地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 省局本部原来所属辖区日常法定检验检疫业务,含报检企业及原产地申报企业备案,法定进出口报检检验、放行签证、原产地证业务。
二、办公地址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青龙潭路与云谷路交口东面,合肥出口加工区综合业务楼。
三、行车路线
1、自驾车路线:从金寨路-金寨南路-左转至紫云路(540米)-右转至青龙潭路(2.9公里)-左转至云谷路(东行500米)-合肥出口加工区综合业务楼。
2、公交线路 :
1)从南一环乘226路到繁翡路交口,然后换乘604路到合肥出口加工区站下车。
2)从稻香楼站乘30路到金锦路口站下,步行至多伦多花园站换乘604路;或乘55路到大华国际港站下,步行至柏树郢站换乘604路,到合肥出口加工区站下车。
四、联系电话
报检大厅:63751810、63751812
通关处:63751808;63735368
动检处:63735320;植检处:63735325
食检处:63735329;轻纺处:63735337
机电处:63735331
合肥检验检疫局值班室:63735300
五、注意事宜
1、原地址业务停办。从6月29日起,省局本部业务部门将同时停办企业备案(报检、原产地申报)、报检业务、原产地证业务,请办事企业务必前往新的办公地点联系办理业务。但是企业网上业务申请提交机构仍为安徽局本部。
2、代理申报业务。原在省局本部代办业务的社会代理报检(原产地证申报)企业应同时转至新址办理代理业务。
3、委托检测业务。局本部实验室委托检测业务的办公地址不变。
4、加强协调配合。请各办事企业相互转告,对于因迁址可能带来的不便,敬请理解与配合,我局将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。
特此公告
安徽检验检疫局
2015年6月19日 |